11月23日,Anvisa活性药物成分注册协调中心(COIFA)召开研讨会,讨论DIFA/CADIFA主题以及与活性药物成分相关的法规(RDC 359/20、RDC 361/20和RDC 654/22) 。
在活动期间提出的讨论中,COIFA重申了CADIFA的目标,即集中分析(技术分析的更大协调)、DIFA的单一提交、所有API监管的单一标准、国际协调(ICH指南的内部化)和 EDQM 模型);与 DIFA 持有者直接沟通。 讨论了几个主题,但我们想在这篇文章中强调有关机构已经分析的相关 CADIFA 请求的数字。 到目前为止,该机构已完成对 155 项 CADIFA 相关请求的分析,其中 89 项获得批准,15 项被拒绝,51 项因请求撤回而结束。数字表明,只有 57.4% 的相关 CADIFA 请求(已完成分析)获得了 FDA 的批准。 对于被拒绝的请求,该机构指出了拒绝的主要原因如下: ▪ 未遵循手册协议和CTD 格式; ▪ 缺少模块 1(行政文件 – 申请表和附件); ▪ 缺少限制部分(模块 3); ▪ 与 CADIFA 申请无关的文件; ▪ 其他问题:文档未整理。 *数据来自 COIFA 演示文稿 – CADIFA 2023 研讨会。 数据显示,尽管该规定已实施三年,但部分原料药生产商在遵守标准方面遇到了困难。 此外,ANVISA 还透露,COIFA 正在编写一份问答文件,以解决监管机构收到的有关 CADIFA 申请的主要问题。 请继续关注,ANVISA 发布问答后,我们 TM RA Consultancy 将与我们的合作伙伴分享。